公告機關
行政院環保署
文  別
公  告
公告日期
中華民國97年9月15日
公告文號
環署綜字第0970070611號
主旨:
 
公告「民間機構參與福隆濱海旅館區之興建暨營運案環境影響說明書」審查結論。
 
依據:
 
環境影響評估法第7條。
 
公告事項:
 
「民間機構參與福隆濱海旅館區之興建暨營運案環境影響說明書」審查結論
一、 本案有條件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,開發單位應依下列事項辦理:
(一) 應於排水口上游增設1個水質監測站。
(二) 本案應取得5項綠建築標章。
(三) 應於施工前依環境影響說明書內容及審查結論,訂定施工環境保護執行計畫,並記載執行環境保護工作所需經費;如委託施工,應納入委託之工程契約書。該計畫或契約書,開發單位於施工前應送本署備查。
二、 對本處分如有不服者,得自本處分公告之翌日起30日內,繕具訴願書逕送本署後,再由本署轉送行政院審議。
 
附件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