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公告機關 | 行政院環保署 |
文 別 | 公 告 |
| 公告日期 | 中華民國97年9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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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文號 | 環署綜字第0970070611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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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主旨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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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公告「民間機構參與福隆濱海旅館區之興建暨營運案環境影響說明書」審查結論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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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依據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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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7條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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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公告事項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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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「民間機構參與福隆濱海旅館區之興建暨營運案環境影響說明書」審查結論 一、 本案有條件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,開發單位應依下列事項辦理: (一) 應於排水口上游增設1個水質監測站。 (二) 本案應取得5項綠建築標章。 (三) 應於施工前依環境影響說明書內容及審查結論,訂定施工環境保護執行計畫,並記載執行環境保護工作所需經費;如委託施工,應納入委託之工程契約書。該計畫或契約書,開發單位於施工前應送本署備查。 二、 對本處分如有不服者,得自本處分公告之翌日起30日內,繕具訴願書逕送本署後,再由本署轉送行政院審議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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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附件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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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無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