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機關
行政院環保署
文  別
公  告
公告日期
中華民國97年9月17日
公告文號
環署水字第0970071644號
主旨:
 
委託經濟部工業局辦理中壢等12處工業區專用下水道系統區域內水污染查證事項。
 
依據:
 
一、 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第九條之一。
二、 行政程序法第十五條第三項。
 
公告事項:
 
一、 本署委託經濟部工業局所屬中壢、大園、龜山、平鎮、桃園幼獅、台中、彰濱線西、雲林科技(大北勢區)、民雄、台南科技、官田及內埔工業區,辦理專用下水道系統區域內水污染查證業務。
二、 委託查證對象為前項特定工業區區域內依水污染防治法管制之事業,進行下列不涉及水質採樣檢測之水污染防治法規定事項查證工作:
(一) 檢查污染物來源及廢(污)水處理、排放情形。
(二) 有關廢(污)水處理、排放情形之拍照或攝影。
三、 本公告生效期間自九十七年十月一日起至九十八年九月三十日止。

 
附件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