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公告機關 | 行政院環保署 |
文 別 | 公 告 |
| 公告日期 | 中華民國97年8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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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文號 | 環署土字第0970064071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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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主旨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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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預告修正「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」第4條草案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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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依據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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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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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公告事項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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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一、 修正機關:行政院環境保護署。 二、 修正依據: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5條第2項。 三、 修定草案內容如附件。本草案另詳載於本署網站(網址:http://ivy3.epa.gov.tw/epalaw/index.aspx)法規命令草案預告區網頁。 四、 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,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: (一) 承辦單位: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管理委員會 (二) 地址:台北市中正區衡陽路99號14樓 (三) 電話:(02)23832389轉821 (四) 傳真:(02)23705741 (五) 電子郵件:llchang@sun.epa.gov.tw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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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附件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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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附件_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.doc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