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機關
行政院環保署
文  別
公  告
公告日期
中華民國97年10月16日
公告文號
環署土字第0970079757號
主旨:
 
公告桃園縣蘆竹鄉東林加油站所在土地(桃園縣蘆竹鄉大竹圍段376-14地號)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。
 
依據:
 
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1條第2項。
 
公告事項:
 
一、 場址名稱:東林加油站。
二、 場址地址:桃園縣蘆竹鄉南竹路4段33號。
三、 場址地號:桃園縣蘆竹鄉大竹圍段376-14地號。
四、 場址面積:925平方公尺。
五、 場址座標(TWD97):本場址加油站入口處
           (X 277408;Y 2769351.95)
六、 場址現況概述:該場址土地所有權人係林丕善君,目前由鄭順福君(即東林企業社)經營東林加油站,從事92、95無鉛汽油及柴油加油業務。
七、 場址列管狀態:桃園縣政府依據「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」規定,於97年3月21日公告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;並於97年6月4日公告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管制區。
八、 污染物及污染情形:
(一) 污染物:苯、甲苯、總酚。
(二) 污染情形:
(1) 土壤污染物苯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;地下水污染物苯、甲苯及總酚超過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。
(2) 污染範圍:桃園縣蘆竹鄉大竹圍段376-14地號土地範圍內。
九、 評估結果:
(一) 地下水污染物苯、甲苯及總酚超過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,其中苯濃度高達6.15毫克/公升,為管制標準(0.05毫克/公升)之123倍。
(二)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總分P值為89.6分,達20分以上。
(三) 上述2點符合「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初步評估辦法」第2條第1項第1款與第2款之規定。
十、 其他重要事項:本場址相關管制事項,依桃園縣政府97年6月4日府環水字第0970702413號公告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管制區之管制事項辦理。

 
附件:
 
附件_初評表、土水評分表.doc
附件_東林地籍套繪圖及位置圖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