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機關
行政院環保署
文  別
公  告
公告日期
中華民國97年9月3日
公告文號
環署檢字第0970067466號
主旨:
 
預告訂定「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法—三點比較式嗅袋法(NIEA A201.13A)」草案,並同時廢止「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法—三點比較式嗅袋法(NIEA A201.12A)」。
 
依據:
 
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、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。。
 
公告事項:
 
一、 訂定機關:行政院環境保護署。
二、 訂定依據: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3項。
三、 訂定草案及原公告內容(如附件)。本草案另詳載於本署環境檢驗所網站(http://www.niea.gov.tw/analysis/epa_www.htm)檢測方法草案預告區網頁。
四、 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,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:
(一) 承辦單位: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
(二) 地址:桃園縣中壢市民族路3段260號
(三) 電話:(03)4915818分機2108
(四) 傳真號碼:(03)4910419
(五) 電子郵件:jwliu@mail.niea.gov.tw


 
附件:
 
A20113A草案-1.doc
A20113A原公告-1.doc
A20113A草案逐項說明.doc
A20113A草案總說明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