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公告機關 | 行政院環保署 |
文 別 | 公 告 |
| 公告日期 | 中華民國97年9月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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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文號 | 環署檢字第0970067466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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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主旨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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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預告訂定「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法—三點比較式嗅袋法(NIEA A201.13A)」草案,並同時廢止「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法—三點比較式嗅袋法(NIEA A201.12A)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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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依據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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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、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。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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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公告事項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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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一、 訂定機關:行政院環境保護署。 二、 訂定依據: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3項。 三、 訂定草案及原公告內容(如附件)。本草案另詳載於本署環境檢驗所網站(http://www.niea.gov.tw/analysis/epa_www.htm)檢測方法草案預告區網頁。 四、 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,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: (一) 承辦單位: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 (二) 地址:桃園縣中壢市民族路3段260號 (三) 電話:(03)4915818分機2108 (四) 傳真號碼:(03)4910419 (五) 電子郵件:jwliu@mail.niea.gov.tw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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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附件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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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A20113A草案-1.doc | |||
| A20113A原公告-1.doc | |||
| A20113A草案逐項說明.doc | |||
| A20113A草案總說明.doc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