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機關
行政院環保署
文  別
公  告
公告日期
中華民國97年10月15日
公告文號
環署檢字第0970079262號
主旨:
 
預告訂定「監測井地下水揮發性有機物被動式擴散採樣袋採樣方法(NIEA W108.50C)」草案。
 
依據:
 
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。
 
公告事項:
 
一、 訂定機關:行政院環境保護署。
二、 訂定依據: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0條第4項。
三、 訂定草案及原公告內容(如附件)。本草案另詳載於本署環境檢驗所網站(http://www.niea.gov.tw/analysis/epa_www.htm)檢測方法草案預告區網頁。
四、 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,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:
(一) 承辦單位: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
(二) 地址:桃園縣中壢市民族路3段260號
(三) 電話:(03)4915818分機2108
(四) 傳真號碼:(03)4910419
(五) 電子郵件:jwliu@mail.niea.gov.tw


 
附件:
 
W10850C草案.doc
W10850C草案逐項說明.doc
W10850C草案總說明.doc

公告機關
行政院環保署
文  別
公  告
公告日期
中華民國97年10月15日
公告文號
環署檢字第0970079262A號
主旨:
 
預告訂定「土壤及事業廢棄物中有機氯農藥檢測方法-氣相層析儀/電子捕捉偵測器/電解導電感應偵測器法(NIEA M618.03C)」草案,並同時廢止「土壤及事業廢棄物中有機氯農藥檢測方法-氣相層析儀/電子捕捉偵測器/電解導電感應偵測器法(NIEA M618.02C)」。
 
依據:
 
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、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。
 
公告事項:
 
一、 訂定機關:行政院環境保護署。
二、 訂定依據:廢棄物清理法第75條、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0條第4項。
三、 訂定草案及原公告內容(如附件)。本草案另詳載於本署環境檢驗所網站(http://www.niea.gov.tw/analysis/epa_www.htm)檢測方法草案預告區網頁。
四、 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,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:
(一) 承辦單位: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
(二) 地址:桃園縣中壢市民族路3段260號
(三) 電話:(03)4915818分機2108
(四) 傳真號碼:(03)4910419
(五) 電子郵件:jwliu@mail.niea.gov.tw


 
附件:
 
M61803C草案-1.doc
M61802C原公告.doc
M61803C草案逐項說明.doc
M61803C草案總說明.doc

公告機關
行政院環保署
文  別
公  告
公告日期
中華民國97年10月15日
公告文號
環署檢字第0970079262B號
主旨:
 
預告訂定「環境用藥檢測方法-層析法(NIEA D902.05B)」草案,並同時廢止「環境衛生用藥檢測方法-層析法(NIEA D902.04B)」。
 
依據:
 
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、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。
 
公告事項:
 
一、 訂定機關:行政院環境保護署。
二、 訂定依據:環境用藥管理法第57條。
三、 訂定草案及原公告內容(如附件)。本草案另詳載於本署環境檢驗所網站(http://www.niea.gov.tw/analysis/epa_www.htm)檢測方法草案預告區網頁。
四、 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,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:
(一) 承辦單位: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
(二) 地址:桃園縣中壢市民族路3段260號
(三) 電話:(03)4915818分機2108
(四) 傳真號碼:(03)4910419
(五) 電子郵件:jwliu@mail.niea.gov.tw


 
附件:
 
D90205B草案-1.doc
D90204B原公告.doc
D90205B草案逐項說明.doc
D90205B草案總說明.doc

公告機關
行政院環保署
文  別
公  告
公告日期
中華民國97年10月15日
公告文號
環署檢字第0970079262C號
主旨:
 
預告訂定「環境用藥檢測方法-樣品製備法(一)(NIEA D901.01B)」草案,並同時廢止「環境衛生用藥檢測方法-樣品製備法(一)(NIEA D901.00B)」。
 
依據:
 
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、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。
 
公告事項:
 
一、 訂定機關:行政院環境保護署。
二、 訂定依據:環境用藥管理法第57條。
三、 訂定草案及原公告內容(如附件)。本草案另詳載於本署環境檢驗所網站(http://www.niea.gov.tw/analysis/epa_www.htm)檢測方法草案預告區網頁。
四、 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,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:
(一) 承辦單位: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
(二) 地址:桃園縣中壢市民族路3段260號
(三) 電話:(03)4915818分機2108
(四) 傳真號碼:(03)4910419
(五) 電子郵件:jwliu@mail.niea.gov.tw


 
附件:
 
D90101B草案-1.doc
D90100B原公告.doc
D90101B草案逐項說明.doc
D90101B草案總說明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