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公告機關 | 行政院環保署 |
文 別 | 公 告 |
| 公告日期 | 中華民國97年10月9日
|
公告文號 | 環署基字第0970077856號
|
| 主旨: |
|||
| 預告修正「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稽核認證作業手冊(廢電子電器暨廢資訊物品類)」草案。 |
|||
| 依據: |
|||
| 應回收廢棄物稽核認證作業辦法第3條。 三、 修正草案如附件,本案另載於本署網站(網址:http://www.epa.gov.tw)。 四、 對於本草案內容如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,請於公告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: (一) 承辦單位: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委員會。 (二) 地址:臺北市中正區衡陽路99號13樓。 (三) 電話:(02)2370-5888分機3407。 (四) 傳真:(02)2370-3849。 (五) 電子郵件:ycshiau@sun.epa.gov.tw。 |
|||
| 公告事項: |
|||
| 一、 修正機關:行政院環境保護署。 二、 修正 |
|||
| 附件: |
|||
| 修正總說明-970930.doc | |||
| 修正對照表詳細版-970930.doc |